您会认为定义“arrest”这将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但事实并非如此。有一些警察遭遇,有别于警察停车,拘留和逮捕。从拘留到逮捕越界是非常具体的事实。有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没有引起严重争议:警官需要对在德克萨斯州的合法停留和合理的逮捕理由提出合理的怀疑。
本文介绍了在德克萨斯州的警察可以进行逮捕的情况,并以实际提示告诫您,如果您被警察拘留或逮捕,该怎么办。
逮捕分为两大类:有逮捕令的逮捕和没有逮捕令的逮捕。
得克萨斯州的一名和平官员可以通过陈述该人可能构成犯罪的理由,向法官提交誓章,以在得克萨斯州获得逮捕令。法官可以签署授权逮捕令,但根据 刑事诉讼法典第18.03条 法官也可以签署授权逮捕某人的搜查令。
得克萨斯州的和平官员必须采取两项措施才能无故逮捕:可能的原因和法定权力。当军官的逻辑调查发现事实时,就会发现可能的原因,这些事实会导致一个相当聪明和审慎的人相信您已犯罪。
法定逮捕的依据是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 并在下面介绍。
首先,和平官 或任何其他人 当犯罪行为在他或她在场或在视线范围内发生时,可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 这是重罪 或危害公共和平的行为。该法规从本质上为可能被称为 公民’s arrest. 《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其中包括和平官员,都可以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或者实质上是使公民’犯罪是在他或她的面前或视线范围内发生的,无论是重罪还是危害公共和平的行为,均应予以逮捕。”
下一个,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s states, “治安官还可以逮捕在场或在其视野范围内的任何犯罪,而无需手令。”
下一个,“治安官在治安官在场或在治安官的视线范围内犯下重罪或危害公共和平的罪行时,可以不经治安官的命令逮捕。”
下一个,“当在可疑地点发现某人,并且在合理地表明某人犯有重罪,违反《刑法》第42章的行为或违反相关罪行,违反和平,公众陶醉的情况下,治安官可以无人逮捕否则他们将触犯法律。”得克萨斯州法院本身没有一个地点可疑。相反,一个地方是否可疑取决于该位置和事件周围的环境。
下一个,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s states a peace officer may arrest without a warrant when a person makes a 妊娠 陈述,在英语中被称为兴奋的话语,可以接受该人,并且该陈述确定了相信该人犯下重罪的可能原因。
治安官在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犯下了违反保护令的人,除别无选择外,应予以逮捕。再次,《刑事诉讼法》规定,观察人员犯有违反保护令的罪行,将其逮捕。他们别无选择。这是唯一的“shall”位于中共的无根据逮捕条例。
当和平官员有可能的理由相信某人实施了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并且即使没有在该官员在场的情况下犯下该罪行,也有可能进一步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则可以不加逮捕令逮捕和平官员。当和平官员有可能的理由认为该人违反了保护令时,和平办公室也可以不加逮捕令逮捕。同样,即使该罪行不是在警官在场的情况下实施的。这与上一节不同。如果和平官认为某人违反了保护令,那么中共将要求他们逮捕。在本节中,如果和平官没有’没看到它,但可能是它发生了,那么他们可能会被捕。
当和平官员有充分理由相信某人犯有涉及家庭暴力的罪行或和平官员有可能有理由相信某人阻止或干扰某人时,和平官员也可以无逮捕证逮捕’拨打紧急电话的能力。再一次,即使该罪行不是在警官在场的情况下实施的。为了正确看待这些问题,《刑事诉讼法》在法律上限制了和平人员在不发生轻罪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轻罪逮捕 ’s presence or view.
最后,当在一名可信人员的陈述中向和平官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明后,即表明犯有重罪,并且犯罪者将要逃脱,因此没有时间来获取手令,则和平办事处可以追究并未经逮捕就逮捕。
如果可以在没有手令的情况下依法进行逮捕,则该人员将采取一切措施证明其合法性,如同逮捕是在手令下进行的,除非在没有手令的情况下进行逮捕的人员不得进入住所,除非该住所的人同意,紧急情况下,未经居民同意或没有手令便要求入境。
最后,另一个国家委托并授权的一名和平官为了逮捕该人而重捕该重罪,而该人是为了追捕该人而重罪的,他可能会继续进入该州并逮捕该人。
《德克萨斯州刑事诉讼法》规定,得克萨斯州和平官员可在其管辖范围以外无须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在该官员中犯有罪行的人’在场或视线中,且该罪行为重罪,《刑法典》第42章所述的不法行为或相关罪行,醉酒罪行或破坏和平。任何得克萨斯州的和平官员都可以在其管辖范围之外进行逮捕,只要该逮捕属于这四类犯罪中的一种并且在他或她的面前或视野中发生。逮捕人员应尽快通知对该地点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构。
市警察或法警可在其县逮捕任何罪行,包括 道路运输法规规则字幕C标题7 只要他们仍然在城市所在地的县内。一旦那个城市警察或元帅在他或她的县外,他们就不能再因违反《道路规则》而被捕。根据该款逮捕的和平人员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构。然后,执法机构应拘留犯罪者,并将其带到治安法官和逮捕期间或之后扣押的任何财产之前,就像该财产已被该执法机构的治安官没收一样。基本上,《职业守则》规定了五种德克萨斯州维和人员–警长,警员,他们的代表,市警察或法警以及地区或县检察官–可以因其管辖范围外的任何犯罪而被逮捕,只要不是《交通法规》 C标题第7标题下的《道路规则》即可。
市警察或法警只能在其所在城市的县内因道路规则而逮捕。如果逮捕了,逮捕人员必须通知有管辖权的机构,然后该机构必须来拘留被拘留者和财产。
时刻保持礼貌和尊重。讽刺,粗鲁和反抗只会使这种压力的情况变得更糟。
礼貌地拒绝回答官员可能对您的任何问题。大学教师’与您的室友交谈。大学教师’与侦探交谈。大学教师’不要通过电话与家人或朋友谈论发生的事情。您可能会告诉他们如何和何时将您联系起来,但不要通过电话讨论其他任何内容。电话会被记录下来,可以与您通话。
如果您被捕,请与律师谈谈并援引您的5日修改权保持沉默。您必须肯定地调用这些权利。然后保持沉默。除非是您的律师,否则请勿与任何人交谈。一旦这样做,就必须停止讯问。主张保持沉默的权利后,您可以随时与警察交谈以放弃权利。在 伯格伊斯诉汤普金斯,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对一名警官询问嫌疑人“信奉上帝”是否表示“放弃”,等于放弃了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而 米兰达 犯罪嫌疑人收到的警告旨在明显地向犯罪嫌疑人发出警告,放弃您根据 米兰达 不需要相同级别的手续。
与不是您的律师的任何人交谈都可以放弃您先前主张的律师权和保持沉默的权利,从而可以继续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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